申请认定瞪羚企业的科技企业需符合重点支持的科技产业发展方向,且满足下列条件:
(一)天津市内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;
(二)企业在申报当年及上一年未发生重大安全、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、科研严重失信行为,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;
(三)需满足以下增长率指标条件之一:
(1)企业注册时间15年以内(按截至申报当年1月1日计算),基期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,近四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%,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正增长;
(2)企业注册时间15年以内(按截至申报当年1月1日计算),基期企业职工总数100人及以上,近四年企业职工总数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%,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正增长;
(3)企业注册时间5年以内(按截至申报当年1月1日计算),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,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正增长;
(4)企业注册时间10年以内(按截至申报当年1月1日计算),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,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正增长;
(四)创新能力指标
近四年平均研究与试验发展(R&D)投入强度(即R&D经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)大于2.5%(注册时间不足四年的,根据实际投入年份数据计算)。
瞪羚企业评定
瞪羚企业奖励20万元。
现价:
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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